农村宅基地女儿可以报建吗
农村宅基地女儿当然可以报建。假如女儿是该村的村民,那样她就有权依法申请宅基地用权,进而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
1.《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些土地享有占有和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借助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但值得注意的是,就继承而言,女儿不可以通过继承的方法直接拥有宅基地用权,由于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女儿是可以继承的。
2、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什么申请条件
找法网提醒,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的宅基地地方需要符合当地土地借助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这是确保建房活动符合土地规划需要的基础。
2.申请面积需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预防过度占用土地资源。
3.申请人的户口需要在申请宅基地所在的村组,这是保障村民权益、预防外来人口非法占用宅基地的要紧手段。
4.申请步骤上,需先向村委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经村镇审核符合规划建设和申请条件的,方可报县政府审批颁发集体土地用证。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办什么手续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办理以下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第一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这是建房步骤的第一步。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显眼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同意村民监督,确保申请过程的公正透明。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需到实地对申请人是不是符合条件、拟用地是不是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确保建房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这是建房申请的重点环节,需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步骤。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需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地址选择建议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为建房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需到实地检查是不是按批准面积和需要用土地,对符合需要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用证书,确保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7.村民凭土地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子所有权证,完成建房活动的所有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