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证明是不是需要当天开具
辞职证明并不是需要在辞职当天开具。辞职证明的开具一般与职员的工作交接及辞职申请的提交时间有关联。
1.一般单位会需要职员在辞职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后,方可正式辞职。
2.依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这并不意味着该证明需要于辞职当天即刻提供,而是有一个相对宽松的时间范围,即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出具辞职证明。
因此,辞职证明的开具并不是严格限定于辞职当天。
2、辞职证明的开具时间规定
1.关于辞职证明的开具时间,具体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即时或尽快(一般理解为15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辞职证明,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并需承担因此给劳动者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辞职证明应当包括的具体内容,如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职位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以确保辞职证明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单位拒开辞职证明如何解决
找法网提醒,若单位拒绝为职员开具辞职证明,职员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维权:
1.职员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说明单位拒绝开具辞职证明的状况,并请求劳动部门介入处置。劳动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视状况责令其改正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手段。
2.职员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劳动仲裁机构将依法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若裁决结果支持职员的诉求,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有关义务,包含为职员开具辞职证明等。
在此过程中,职员应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交流记录、劳动合同、辞职申请等有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证明我们的合法权益。